本报梁山12月1日讯 出于好意为相识多年的好友做借款担保,不料好友赖账不还,并为躲债玩“失踪”。结果被债权人告上法庭。近日,梁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一审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,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。 吴绪才(化名)和崔诚(化名)是一对相识多年的老友。2002年,吴绪才因购买房屋,曾向张文军(化名)借款,并请求老友崔诚做借款担保人,承诺一定按时还上借款,决不会连累老朋友。崔诚碍于情面,答应了吴绪才的请求,做了此项借款的担保人。2006年在张文军的催促下,吴绪才偿还了张文军部分债务。但尚欠张文军4万余元未还。 此后,张文军多次催促吴绪才还款,吴绪才开始还答应尽快还上,之后为躲避债务,竟拒绝和张文军照面,无奈之下,张文军找到借款担保人崔诚,让他替吴绪才还钱。崔诚感觉非常冤枉,他试图找到吴绪才,劝他偿还债务,无奈根本联系不上。张文军在要账无门的情况下,将借款人吴绪才和担保人崔诚一同起诉到法庭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及担保行为合法有效。被告吴绪才不履行约定的义务,属违约行为。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履行偿还借款本金及约定利息的请求,应予支持。被告吴绪才应依约偿还借款本息。被告崔诚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,对上述借款本息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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